一個現實的問題正逐漸向藥店逼近:GSP認證的最后期限只剩下最后一個月的時間!目前,大部分的藥店都忙于GSP認證,因為按照相關規定,所有藥店必須安裝gsp管理軟件,并在12月31日前通過認證,否則就要關門。根據記者的調查,gsp管理軟件仍是個大藥店過檢查的一大難題,從各地藥店GSP認證的總體情況來看,與上半年相比,下半年各地藥店GSP認證的進度明顯加快。
據統計,全國藥店的總數為43萬多家,截至今年7月,注冊在社會藥店的執業藥師數量只有16.9萬多人,依此推斷,年底至少將有半數的藥店會被淘汰。
一個月后,這會變成事實嗎?
今年上半年,由于受到各種因素影響,藥店的GSP面臨著比較嚴峻的形勢,有些地方的通過率連一半都不到。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下半年各地藥店認證的進度明顯加快,許多連鎖藥店的認證都接近“尾聲”。
國健醫藥咨詢特聘專家、廣東省執業藥師工作專家林秀菁告訴記者,GSP認證加快有政策方面的原因,如廣東藥監部門對單體藥店的認證由市局下放到區級,緩解了人手不足的問題。經常與藥店打交道的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北地區KA經理李軍對記者說:“據我所知,東北許多連鎖的總部通過認證后,到門店認證就快多了。他們把通過認證的門店作為樣板,可以快速復制。”
根據連鎖的規模和地域的不同,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家連鎖藥店。廣東大參林的門店已全部通過GSP認證,遼寧建聯醫藥連鎖的門店GSP認證通過率已達90%以上,廣西梧州百姓大藥房的80多家門店中沒有完成認證的只剩十幾家。
濟南漱玉平民大藥房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杰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大部分的連鎖藥店來說,認證都沒有什么問題。影響比較大的是單體藥店,一旦達不到要求就意味著可能要關門,留給他們的選擇或許只剩下加盟連鎖這條路。
如果藥店要通過新修訂的GSP,必須規范上百個檢查項目,達到軟硬件的要求,相比較連鎖藥店而言,單體藥店通過的難度較大。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中國單體藥店數量從2013年的27.4萬家下降至19萬家左右,降幅達29%左右。
據金百合單體藥店聯盟秘書長曹遷介紹,面對新的形勢,金百合的會員有的選擇加盟大連鎖,有的選擇重組成小連鎖,“反正想方設法,努力通過認證。”
但是,不論藥店從外面聘請也好,企業內部鼓勵報考也罷,大部分的藥店都無法在四個月內填補執業藥師不足的缺口,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對于是否會有一半的藥店會被淘汰,李文杰認為:“屆時肯定會淘汰部分藥店,但不可能有一半。假如砍掉一半,勢必會影響到消費者的購藥需求。”
李文杰的觀點在業內有一定的代表性,一位不愿具名的GSP認證專家認為,倘若一項政策的出臺會讓一半的企業關門,那么該政策是否合理就需要斟酌,“出臺政策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藥店,而是通過淘汰小部分落后的藥店,來提高行業的規范、服務水平。”
不過,國家執業藥師認證中心專家顧問康震認為,每家藥店都必須配備執業藥師,這是政策的“底線”,不會改變,“有幾萬家藥店被淘汰的可能,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如果國家局出臺藥店分級管理政策,情況就會有所改變。”
據媒體報道,去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藥品化妝品監管司副巡視員劉小平在第十一屆自我藥療年會上表示,改變藥店管理“一刀切”的現狀,需要參照別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對藥店實行分級管理。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提出上升或下調經營級別的變更申請,監管部門也可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不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經營級別降級處理,對企業分級狀況實施動態管理。
今年2月26日,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發布了2015年的10個工作要點,其中第九項工作要點提到“配合藥店分級分類管理工作,以醫保定點藥店和連鎖經營藥店為重點,研究執業藥師配備數量與質量要求”。
不過,這方面的政策何時出臺還是未知數。康震表示,迄今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藥店分級管理的相關文件,而一些地方出臺的藥店分級管理制度似乎不一致,“如何分級是關鍵”。
由于CFDA還未出臺藥店分級管理制度,在當前的大環境下,近年來地方出臺的一些政策被業內視為可能性較大的方向性措施。
例如:今年上半年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湖北省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試點實施方案》,試行對藥店分為一、二、三級,各級藥店的經營范圍不同。其實前幾年各地也出臺過類似的藥店分級管理制度,該方案的突出之處是對人員配置的要求,明確規定“一級藥店負責人有一定藥學背景;二級藥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以及處方審核人員,應為執業藥師、從業藥師或藥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三選一);縣(含)以上的三級藥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審方人員,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
除了湖北出臺的藥店分級管理制度,近期備受關注的是廣東從8月19日開始、為期一年、在廣州、深圳等珠三角9市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的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的試點工作,允許已注冊的執業藥師可在其執業企業所在地級市或以上轄區范圍內申請增加一個執業點,未注冊的執業藥師可申請兩個。不過該通知指出,多點執業的執業藥師只能作為補充,不能取代《廣東省藥品零售企業開辦標準》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備的藥學人員。
上文提到的那位GSP專家認為,該制度出臺是為了更大發揮執業藥師的作用,加強藥店的藥學服務力量和水平,而不是為了解決藥店在認證上執業藥師數量的不足,在一些細節上有待進一步明確,效果如何有待驗證。至于GSP認證方面,他認為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可能會有一些過渡性的措施,如遠程審方。
林秀菁說:“我個人認為,即使藥店不能在年底通過GSP認證,也不意味從此關門。像GMP也規定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認證,否則就要停止生產。但是整改合格后,還是可以重新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