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未通過新版藥品GSP認證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停止藥品經營活動。
藥品GSP作為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其最終目的,是為了凈化藥品市場,讓老百姓放心買藥,安心用藥。
新版GSP(即《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出臺后,醫藥流通領域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大洗牌。根據規定,2016年1月1日起,未達到新修訂藥品GSP要求的企業不得繼續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如今新版GSP大限已過,不符合要求的藥店全部被“淘汰”,通過認證的藥品零售企業則在這個過程中經歷了諸多改造,進行了全方位的“升級”。
實施新修訂的GSP,規定在購進、儲運和銷售環節,都必須嚴把質量關。同時也對藥品監管中的薄弱地方,增加監管力度。對經營行為不規范、購銷渠道不清、票據管理混亂等問題,都將受到相應處罰。
新版GSP認證,什么才應該是藥企最關心的重點?
軟硬件質量大大提高
中國醫藥物資協會發布的《2014中國單體藥店發展狀況藍皮書》顯示,2014年,中國單體藥店數量從2013年27萬多家降到了19萬家左右,近8萬家單體藥店“消失”,這與新版GSP有著極大的聯系。
新版GSP對于藥店在軟件硬件方面都提出了較高要求,很多單體藥店受到極大沖擊,面臨經營困局,很多藥店要么退出,要么就加入連鎖了。
若要完成新版GSP認證,藥店需要對信息化管理、冷鏈管理、設備驗證等多方面增加資金投入,大幅度提升了企業負擔。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之前大多數零售藥店小而散、經營環境參差不齊,新版GSP認證促使藥店加快了轉型升級的腳步,大大提升了自身的競爭力,而單體藥店加盟連鎖則提升了行業集中度,推進藥品經營企業進一步規范化運作。
執業藥師成“標配”
與舊版GSP相比,新版GSP對于人員方面的資質要求進一步嚴格,其要求藥店必須配備一名駐店執業藥師,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就目前的執業藥師注冊情況來看,這一標準確實很難達到。
“有數據顯示,全國約有47萬家藥店,再加上診所、醫院藥房以及藥企對執業藥師的需求,整個市場需要200萬名執業藥師才能形成平衡,但目前注冊執業藥師不足30萬名,供需矛盾極為突出。
為了緩解這一難題,2015年11月20日,CFDA發布《關于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提出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實行從業藥師過渡政策,這一政策讓眾多藥店松了一口氣。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上述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配備執業藥師,而2016年至2020年期間新開藥店則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由此可見,執業藥師成藥店“標配”乃大勢所趨,即使有了五年的過渡期,執業藥師將依然是藥店爭搶的“香餑餑”。
執業藥師的存在還是很有必要的,畢竟買藥跟買其他產品不一樣,消費者有了解病情的癥狀、原因及其他藥品相關信息的需求。藥店想要留住執業藥師,就必須提高待遇,為其做好職業發展規劃,提供足夠的培訓計劃與上升空間,更好地體現執業藥師的價值。
藥品必須帶“碼”
新版GSP與舊版的另一大不同之處,就是要求執行藥品電子監管的規定,其明確企業應當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和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并滿足藥品電子監管的實施條件。
國家食藥監總局在《關于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有關事宜的公告》中規定,2016年1月1日后生產的藥品制劑應做到全部賦碼。
如今,大部分藥品已經做到“一件一碼”,消費者購買藥品后可通過撥打010-95001111、登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下載“藥品管家”APP等方式,初步查詢藥品是否經過批準以及藥品流向。
將藥品的流向由按批次查詢轉變成按單盒查詢,對于消費者而言一定是有益的,他們可以簡單快速地通過電子監管碼查詢單盒藥品的信息,有效防范藥店銷售假劣藥品。
但目前看來對于企業沒有什么實際性的意義,反而可能增加了很多麻煩。”也有藥店從業人員認為,其實企業只需清楚每一批次藥品的流向就已足夠,并不需要精確到單盒。
那么,基于藥品電子監管碼大數據分析系統未來會如何使用,是否有可能發揮更大作用?由于官方并未作出相應的細致規劃,這仍然還是個未知數。
新版GSP認證其實帶著行業長遠健康發展的使命,給當前單體藥店帶來的不是壓力而是動力,促進了單位藥店的規范化運營。單體藥店也不要被某些“專家”所誤導,不要因就被嚇倒了,我們要做好自己,從賣藥到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