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基礎知識
1、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藥品、血液制品、血清、疫苗、診斷藥品等。 特殊管理藥品有:麻醉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精神藥品,在藥品外包裝上有相應標識。
2、藥品質量的特性
(1)有效性:指在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條件下,能滿足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機能的要求。
(2)安全性:指按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使用藥品后,人體產生毒副反應的程度。
(3)穩定型:指在規定的條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3、分類:商品------藥品和非藥品,藥品------口服和外用,口服和外用又分處方和非處方藥,非藥品包括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日用百貨等。
4、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公眾自主購藥,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處方藥:指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購買、調配和使用的藥品。 非處方藥:指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消費者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簡稱“OTC”
5、藥品包裝盒上常見標識:
(1)外用藥品在外包裝上有“外”字的紅色背景標識。
(2)非處方藥:專有標識是橢圓背景下“OTC”三個英文字母縮寫,分紅色和綠色,甲類非處方----紅色,乙類非處方-----綠色(乙類安全性更高一些,也可以在超市或百貨商店銷售)。
6、藥品通用名稱:由藥典委員會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并報衛生部備案的藥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商品名:是藥品生產廠家自己確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具有專有性質,不得仿用。 例: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浙江亞峰產的商品名叫“小快克”,哈藥集團叫“護彤”。
7、藥品的不良反應: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有害的反應。
包括(1)副作用:如胃腸道反應,頭痛。
(2)毒性反應:藥物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而引起的機體損害性反應。
(3)過敏反應:少數人對某些藥物產生的病理性免疫反應。
(4)繼發反應:藥物發揮治療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
(5)后遺效應: 指停藥以后,血漿藥物濃度下降至有效水平以下所發生的不良反應。
(6)藥品依賴性
8、給藥途徑:
(1)消化道給藥----口服、舌下、直腸
(2)注射給藥----皮下、肌內
(3)吸入給藥----局部治療為目的
(4)經皮給藥----軟膏、皮膚貼劑
9、處方:是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為患者診斷、預防或治療疾病而開具的用藥指令。是藥學技術人員為患者調劑配發藥品的憑據。
飯前服:a.c 飯后服:p.c 每晚:q.n 復方:co 失效期:exp
口服:p.o 皮下注射:H 肌內注射:im 靜脈注射:iv
每日一次:qd 每日兩次:bid 每日三次:tid 每日四次:qid
處方組成---前言:姓名,性別,年齡,就醫日期,臨床診斷
正文:藥品通用名,單次服用劑量,每天服用次數,天數,服用方法 醫師簽名,調配藥師簽名,核對藥師簽名。 處方應每天或每月及時整理裝訂處方,以備查。
10、拆零藥品:完整包裝拆分后予以銷售、使用的藥品。所銷售藥品最小單元的包裝上,不能明確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項等內容的藥品。
11、近效期藥品:效期在半年之內的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促銷表”
藥店GSP日常工作
一、《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表》,每季度一次,每年不得少于3詞。(重點)
二、處方藥管理
1、醫師處方銷售:
抗生素類、磺胺類、咪唑類、硝基咪唑類、喹諾酮類、抗菌素類、抗結核類、針劑、中藥飲片
注:處方單可以抄錄。同時填寫處方銷售記錄,處方銷售記錄中,醫師與復核可以是同一人(必須具備資格),發藥人不能與復核人是同一人。
2、登記銷售:
沒有OTC標志,也不在以上幾大類的藥品,銷售時做好銷售記錄即可(包括心腦血管用藥)。
三、驗收記錄和進口藥品驗收記錄
1、每次來貨按票核對貨物,并做好驗收記錄,購進票據必須報關3年以上品名、規格、生產廠家、單位
、劑型、批準文號、數量、批號、效期 必須帳物相符。
2、進口藥品驗收記錄
對于進口藥品,還需要核對檢驗報告單,并填寫進口藥品驗收記錄。
四、陳列藥品檢查記錄
每月必須對庫存藥品檢查一次,并填寫《陳列藥品檢查記錄》
五、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每月對庫存藥品檢查一次,有效期在6個月以內的近效期藥品,必須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六、巡檢記錄(必須每月一次,結論為:符合規定)
七、藥品拆零記錄
藥品拆零記錄指拆零后的藥品沒有獨立包裝、沒有批號、沒有有效期至和藥品的用法用量。(質量情況為:正常:拆零日期和售完日期也需要填寫)
八、溫濕度記錄(正常范圍,溫度:0-30攝氏度,濕度:45-75%)
九、設施設備(設施設備臺賬、設施設備檢查養護記錄、設施設備使用記錄)
十、員工資料(員工健康檔案、員工培訓記錄)
十一、其他信息(不良藥品反應報告、藥品質量信息)
十二、中藥飲片記錄(購進驗收記錄、中藥飲片裝斗復核記錄、陳列藥品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