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零售企業又開啟了對阿里健康新一輪的圍攻:養天和大藥房董事長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管理總局告上法庭,稱阿里健康和食藥監局“官商勾結”,涉嫌違法,言辭激烈程度就不再贅述。上一輪圍攻還是去年兩會,湖南人大代表、百姓大藥房老總謝子龍也曾公開質疑藥品監管碼,聲討阿里巴巴危害國家安全。
其實,此事不僅牽扯出監管碼此產品該誰運營合適,同樣也暴露了醫藥行業的牽扯利益之深。
阿里健康運營的藥品監管碼究竟是什么技術,這活真的是誰都能干的嗎?
監管碼本身就是個“技術活兒”
從本質上看,藥品電子監管碼好比是藥品的一個身份證,給藥品最小包裝附上一個單獨的條碼。只要每個藥品企業在入庫出庫的時候掃一下,這盒藥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被實時監控,實現藥品流通的實時監測。
不止是中國,國外也有類似的體系。美國針對藥品的監管有一套專門的代碼,叫NDC(NationalDrugCode),這個代碼體系最大的作用,是通過嚴密監控藥品流通來管理用藥,包括合理性、安全性、反欺詐和腐敗等。這種監管可以從藥品生產方,到流通方,到醫院,到醫生,這一整個鏈條上的不同個體在銷售和開處方的時候都要用到這一套電子監管代碼,因此可以看到藥品的去向、使用頻率、用藥量。
至于為什么不用藥品的生產批號進行追溯,乃是批號的概念其實是食品藥品甚至農產品等很多行業用來做質量管理的一種普遍手段,一般說來生產時同一次投料生產出來的成品質量都一樣,所以生產企業都會定義一個批號用來代表這次生產的產品。這也是為什么政府召回問題藥品的時候,都按照批號進行召回的原因。藥品上的批次是無法獲知該藥品的流通渠道和真偽的。
阿里健康做的藥品電子監管碼是20位數字組成的一維條碼,前面7位代表類別碼;再接下來的9位代表單件的序列號;最后4位是加密碼。
監管碼這種追溯機制承擔了太多功能的統一:政府要拿來做追溯監管、企業要拿來做物流管理、藥店要拿來做結算、老百姓還要能掃碼來查真偽來源。這么沉重的任務,監管碼設計的安全性、合理性就很重要了。要防著被某些黑心假藥販子破解了,還要確保體系安全獨立別被敵對勢力控制,企業的實施成本還不能太高必須采用成熟技術。
監管碼的設計必須是復雜難以破解的,“20位、獨立編碼、有超長加密位、碼本身含信息少而統一存儲在后臺”。至于容量,20為的長度粗略算算,足夠百年內藥品生產。
和我們平時見到的商品條碼、以及藥品之前的批次碼相比,藥品電子監管網技術突破了以往質量信息和流通動態信息無法事先傳遞的局限,經過層層的碼,可以把藥品動態信息實時集中存儲在超大規模監管數據庫中,流通的動態信息可以隨時被調取,完全滿足了監管部門監管調配藥品的特殊需求。
監管碼系統后臺計算能力更考驗人
剛說完賦碼技術本身,那么承載這套電子監管碼的后臺必須要具備更強大的運算能力。
在2006年,藥品電子監管碼實施之初,還只是少量的特殊藥品要求賦碼。當時,入網企業和藥品有限,估計能有個幾十家企業就不錯了,用的是傳統集中架構模式支撐基本無太多問題。
但隨著參與藥企和藥品的不斷增加,按照藥品生產量來看,到了2014年藥監碼賦碼的藥品每天就應該有上億盒,以藥品平均的流通周期為半年計算,其運算藥品基數在200億盒藥左右,這些數據都要實時上傳和處理,再加上藥監局要隨時能看、用戶隨時能查。這對系統的設計能力、大數據的處理能力、數據庫的性能要求就非常高了,對技術的要求極高。
2013年12月發生的“問題乙肝疫苗事件”,多地通報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當時的政府部門利用的就是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臺,迅速鎖定深圳一家生產企業198批次44030686支疫苗在全國27省的流向分布和庫存。這么大數據量的一份報告,如果通過傳統的方式整理,需要一個月,但在阿里海量數據處理能力的支撐下,三個小時就完成了數據查詢和整理工作,為減少問題疫苗擴散爭取了時間。
本質上講,要監管的存在對行業對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而藥監碼若要實現效率最大化就必須引入具有高技術水準的互聯網企業,這也是阿里在此優勢所在。今年雙11,阿里方面公布了其技術數字,支付峰值高達每秒8.59萬筆,也就是每秒最高能承受8.59萬次的支付并發。
藥房對藥品監管碼的指責有道理嗎?
綜上所述,云計算架構的技術優勢使監管碼在實時追溯方面技術得以加強,實時追溯能力的增強,也使得藥品行業流通透明度有了提升的可能。
在這里引用知乎上一位藥品流通企業網友的觀點:
【網友】:監管碼由省局統一發放,企業根據生產計劃向省局申請,并經掃描與每盒、每箱藥品匹配后回傳到省局數據庫,發貨到批發企業時,再掃入發貨信息;批發企業銷售時還要再掃,這是一一對應的,任何一個環節不匹配,則掃不出來,如果要造假,必須從藥品生產企業開始,藥品生產企業不會去做這種事的。所以,一般能掃出來的藥品不太可能是假的。
但是,電子監管碼的匹配只到批發公司這層為止,你在零售藥店買的藥,就不需要掃了,所以有可能你在A地藥房買的藥,掃出來發現是配送到B地的,這個上面說了,可能是串貨或者假藥嫌疑(大部分是串貨,目前還沒碰到過打假碼的情況,如果生產假藥,總是批量的吧,哪弄這么多真碼去,如果造假才幾盒,那是吃飽了撐的)。你可以去當地藥監部門舉報,涉嫌非法渠道購進藥品。
雖然國家在政策層面不斷加強藥品終端銷售的管理,但事實上保健品做藥品出售、處方藥無處方銷售、藥品的跨渠道串貨等問題,這些幾乎從未停止發生過。用戶對醫藥行業長期的不滿很多一部分來自于終端銷售領域。尤其藥品零售行業將高利潤保健品以藥品形式銷售給中老年人,是有貽誤病情風險的,而國家規定的藥房必須配處方醫生和藥劑師才能銷售處方藥,在相當地區也形同虛設,只要用戶有需求便會銷售。
這些潛規則直接構成了醫藥零售企業的高額利潤,因此,當電子監管碼出現后,從管理部門以及用戶層面對藥品進行雙向監管,會進一步壓縮藥房的灰色收入,因此也藥房如此反對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在此輪對監管碼的圍剿聲中,我們幾乎看不到用戶和廠商層面的發言,全是藥房的獨角戲。但對于一個行業而言,實現數據化管理難道不應該是歷史潮流嗎?
一個行業若要得到根本性突破,必須采取商業模式的創新,而商業模式創新的背后則是技術的創新,任何顛覆性創新在發展之初被既得利益者打壓也是正常。
正如有關人士的看法:藥房爭論關鍵點并非在阿里健康運營監管碼,而是廢掉藥品監管碼,重新回到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