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碼管理系統是針對藥品在生產及流通過程中的狀態監管,現實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產品追溯和管理,維護藥品生產商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性】是針對藥品在生產及流通過程中的狀態監管,實現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產品追溯和管理,維護藥品生產商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目 的】依靠覆蓋全國的國家藥監網平臺完成產品狀態查詢、追溯和管理。
【功 能】
(1)從生產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給醫療機構的全過程在藥品監管部門的監控之下。
(2)實時查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點藥品生產、經營、庫存以及流向情況,遇有問題時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3)信息預警 1)各企業超資質生產和經營的預警;2)藥品銷售數量異常預警,可以指示是否有藥物濫用,或可能某種藥物短時間大量售出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預警;3)藥品發貨與收貨數量和品種核實預警,及時發現藥品是否流失。
(4)終端移動執法。藥品監管和稽查人員可以通過移動執法系統,如通過上網,或通過手機便利地在現場適時稽查。
藥品電子監管碼的20位數字分別代表什么意思?
1、國家藥品編碼本位碼共14位,由藥品國別碼、藥品類別碼,藥品本體碼和校驗碼依次連接組成,不留空格。
2、國家藥品編碼本位碼國別碼為“86”,代表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所有藥品;國家藥品編碼本位碼類別碼為“9”,代表藥品;國家藥品編碼本位碼本體碼的前5位為藥品企業標識,根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生產許可證》,遵循一照一證的原則,按照流水的方式編制;國家藥品編碼本位碼本體碼的后5位為藥品產品標識,是指前5位確定的企業所擁有的所有藥品產品。藥品產品標識根據藥品批準文號,依據藥品名稱、劑型、規格,遵循一物一碼的原則,按照流水的方式編制。 2-7位代替14位藥品本位碼、8-16位為單件系列號、最后4位為加密碼。